学习红十字会法 做好红十字会人
发布日期:2017-06-296月22日,柳州市红十字会在华锡大厦一楼会议室举办红十字会法学习培训班,来自市红十字会、各县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高校红十字青少年、志愿者等50人参加培训。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周双申在培训班上做了讲话,他表示希望培训学员能领会新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逐步理解、依法履职、稳步实施,将新《红十字会法》的宣传贯彻同传播红十字文化、密切联系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凝聚人道正能量。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周双申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到城中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西金飞律师事务所骆权、史芸律师进行授课,从红十字会法修订背景、新旧红十字会法的对比、新红十字会法的亮点及工作开展、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常见的形式法律风险、卷入刑事法律风险后如何维权进行深入讲解。活动中学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知识,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目前全世界有196个国家建立了红十字会,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红十字会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今年2月24日经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国家主席习近平当天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