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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柳州市红十字会 公益捐赠账户从事诈骗活动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市红十字会

近日柳州市红十字会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盗用我会公益捐赠账户,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以“刷单赚佣金”或“捐赠返利”等多种方式,进行诈骗活动。

在此,我会严正声明:柳州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市级地方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作中坚持依法履职、依法治会从未组织过任何“刷单赚佣金”和“捐赠返利”的活动,或以相似或类似形式进行任何筹集资金的活动。

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如遇上述类似情况请勿参与;对已参与或造成损失的,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联系我会说明情况,确属非自愿无偿捐赠的网络捐款,经核实,我会将予以退回,全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107条规定,我对不法分子利用柳州市红十字会名义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捐赠意愿的爱心人士,请通过柳州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hszh.yun.liuzhou.gov.cn/)公布的捐赠方式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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