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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接收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捐款1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1-27     

 

在市红十字会、市卫健委通过我市主流媒体发布捐赠倡议后,1月27日,市红十字会的捐赠账户接收到来自我市某运输公司捐款10万元。收到捐款后,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该公司的联系人陈女士通了电话并表达了谢意。陈女士表示,面对重大疫情,保护好柳州美好家园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司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并叮嘱不要向外界透露公司和个人信息,不要扩大宣传。接收到的捐款捐物,市红十字会将第一时间向柳州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反馈,及时用于我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家园,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美丽龙城奉献一份力量!

一、急需物资

N95口罩、普通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红外体温计等医疗用品(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二、捐赠方式(捐赠流程见附件1)

(一)现金捐赠

账户名称:柳州市红十字会捐赠户

银行帐号:7202 5220 1091 059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二)物资捐赠(物资捐赠函见附件2)

接收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七楼

三、其他

现金捐赠全部用于购买急需物资;购买及捐赠物资全部由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捐赠流程及捐赠函样

 

一、现金捐赠流程

(一)联系市红十字会确定捐款金额;

(二)将钱款转入红十字会指定账户(注明疫情专用,留下联系人及电话);    

(三)市红十字会开具捐赠发票;

(四)市红十字会出具捐赠证书。

 

二、物资捐赠流程

(一)联系市红十字会确定捐款物资数量(出具捐赠函)

(二)捐赠方提供物资价值证明(合格证、发票或近期卖出同规格商品的票据等);

(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填写“柳州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接收验收单”;

(四)市红十字会开具捐赠发票;

(五)市红十字会出具捐赠证书。

 

三、物资捐赠函

 

柳州市红十字会:

xxxxxxx(单位名称/个人名称)为从事xxx(单位性质、从事行业等)的企业。我单位积极履行企业责任,用真情回馈社会,自愿向柳州市红十字会捐赠xxxxxx(N95口罩、普通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红外体温计),物资价值¥xxx元(金额大写:x  拾x万x 仟x佰x拾x 圆x角x分),定向用于支持柳州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联系人:xxxxx      电  话:xxxxx    传真:xxxxx

 

附件:1.物资清单(盖章)

2.购买物资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能佐证物资的公允价值的依据)

 

 

                         单位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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