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加强红十字会机构组织建设,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自治区编办于2016年12月7日下发了《电话通知》,对县级红十字会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红十字会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县级红十字会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卢柳屏在会上对县级红十字会机构编制落实工作作出了指示。
为督促各县落实《电话通知》和县级红十字会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9月25-28日,市红十字会联合市编办督查及法规科,对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柳城县、鹿寨县及柳江区对红十字会机构编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督察组在三江县进行督查
督察组在融安县进行督查
督察组在融水县进行督查
督察组在鹿寨县进行督查
督察组在柳城县进行督查
督察组在柳江区进行督查